留言  

" target=_blank>40. Alan Kwan - 2009-10-04 07:45:25
re;小三連刻

> 連刻的完整系列為; [...]

你言之鑿鑿,其實已經講漏了一個。
像111-222-33-444-555 的形,是「雙小三連刻」,
規則又有必要說明應怎樣算。

所以我說,三連刻性質上不適宜採用「小」和種,
如果勉強採用了,便會帶來很多這個那個的麻煩問題,
多謝你幫我證明了這點。

" target=_blank>39. Alan Kwan - 2009-10-02 22:11:30
re;小三元

組合數學表示的只是「天和」下的比率,所以用來比較
牌形接近的牌還可以(例如幾個三個刻的「大」和種),
但如果用來比較張數限制不同的和種,組合數學因為沒有
考慮摸打過程、對手攻防等遊戲流程因素,所以很難拿數字
來作準。例如如果碰了兩刻後對手警戒,三連刻便較難和得出,
但小三元卻不受影響。

其實和種的組合數,是會受我們怎樣去定義和種的分別去影響,
例如如果把三連刻分列成筒子三連刻、萬子三連刻及索子三連刻
三個和種來列出,各個和種的組合數便縮小了,但是否就也應該提高
這三個和種的分值呢?麻雀不同撲克或吃角子機,摸打過程
的影響很大,所以不能單看組合數,還要看牌形。從這角度看,
大(小)三元便在組合數上相當不利,因為三元牌自成一國,
不像三連刻把多個三刻組合一起當成一個和種列出。所以縱使
三連刻的組合數以至實際出現率是大三元的21倍,這個數字
反映的只是拿到適合造牌的配牌的比率,並不是反映從配牌打到
和牌的難度;去到小三元,後者的因素便與三連刻差很遠,
拿著組合數來議論也沒有什麼作用。

另外小三元的三組字牌,有相當強的複合力,很多時複合混一色
或混全帶么,也有同時複合兩者的,和出小三元的牌很多是收
100分以上的。三連刻也可以複合一色,但比較起上來,小三元
的混一色複合率多了一度的自由空間 (degree of freedom)。

最後你的計算有疑點,你假設了小三元的兩個順子要不同色,
但這也是縮小了小三元的組合數,一個順子總沒有三連刻那麼
「佔位」吧。

38. 三暗刻 - 2009-10-02 05:21:14
三暗刻與一氣通貫、三色同順的組合數粗略估算如下:
三暗刻:C(34,3)*C(4,3)^3=382976
一氣通貫:3*C(4,1)^9=786432
三色同順:7*C(4,1)^9=1835008

一氣通貫、三色同順即使全暗仍然比三暗刻容易,而且一氣通貫、三色同順還可以吃牌,沒道理三暗刻的分值比三色同順還低。

37. 小三元 - 2009-10-02 04:52:36
小三元與三連刻、三風刻的和牌組合數粗略估算如下:
小三元兩順:3*C(4,3)^2*C(4,2)*21*C(4,1)^3*14*C(4,1)^3=346816512
三連刻一順一眼:21*C(4,3)^3*14*C(4,1)^3*28*C(4,2)=202309632
三風刻一順一眼:4*C(4,3)^3*21*C(4,1)^3*28*C(4,2)=57802752

小三元與三連刻基本是在同一級別,何以分值相差40分之多呢?

36. 小三連刻 - 2009-10-02 00:31:27
三連刻因為三個刻不是同位對稱,所以不適合追加「小」和種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看不出這兩點之間有任何因果關係,可以說是風馬牛不相及。

連刻的完整系列為:兩連刻、小三連刻、三連刻、小四連刻、四連刻、小五連刻,小三連刻以兩連刻為前提是合情合理。

" target=_blank>35. Alan Kwan - 2009-10-01 16:38:26
re; JamX
可憐與不值,其實就是幾個「小」和種的理據。這些和種的理據,
完全是從「大」和種出發並以此為依歸。三連刻因為三個刻不是
同位對稱,所以不適合追加「小」和種,我這個論點你始終沒有
正面回應,始終只是堅持自己的意見。小三連刻有雙重定義需要
細則來說明,如果用寬鬆的定義則出現邏輯上的問題,如果用較
嚴的定義卻又不能完全覆蓋「小」和種的目的(解消可憐與不值),
這矛盾是出於三連刻這和種的性質,不是我們在這裏辯論就可以
解決了的。

我理解你個人較支持採用小三連刻,這固然不能作為在
公式規則裏採用這個和種的理由,但你私下對局採用變法
(house rule) 是你的自由,其實中庸規則的版權條件
也是預料有人會想用變法才選用那一條的。「小」和種的出現率低,
對全體章法的影響輕微,你可以放心追加,不用擔心。三連刻本身
組合數高於三色同刻(21;9),所以分值較低,去到「小」和種
自然也應照樣。

三色同順等沒有「小」的和種,這也是因為三色同順的性質的問題,
沒有乾凈利落的「小」三色同順定義,所以只採用「大」而不用「小」,
這點三連刻也類似。可憐與不值是「小」和種的理據,與「大」和種
的採用與否無關。這理據可以說對於全部的「大」和種都普遍存在的,
但實際採用「小」和種與否,就要看形式(即有否乾凈利落的「小」定義)、
規則問題、難度等來考慮。

34. JamX - 2009-09-30 23:44:52
回關先生:
個人認為不能因可憐與不值便全部都不算,這個理由太牽強。正如很多役種(如三色順、一條龍、全帶么等)也會有兩面聽時一扉有該役而另一扉沒有。若 因根據那道理而全部不算的話便幾乎很多役種也不用算了。
至於靈活性方面個人是同意的,連刻類的靈活性較同刻類強。故個人認為若採納小三連刻的話,其分值應該較小三同刻低(例如20或25分)。

" target=_blank>33. Alan Kwan - 2009-09-30 13:37:41
re;JamX
一定要算小三連刻的話,可以決定用其中一個定義,但我覺得
採用了弊多於利,不值得採用。
例如採用了較嚴的定義,那麼和出了那款不算數的牌形,
結果也難免會覺得可憐與不值 ,倒不如全部都不算。
比起三色同刻等,三連刻的牌張相連,退路也較靈活。
例如拿著33444,再摸到2回來,就算不用小三連刻的鼓勵,
那張2還是自然會留的,所以造三連刻往往不用像造三色同刻那麼大犧牲。

" target=_blank>32. Alan Kwan - 2009-09-30 13:26:44
re;缺一門
缺一門的和種理據弱,手牌缺乏一貫性,難認、易算漏,沒有什麼理由要採用。

" target=_blank>31. Alan Kwan - 2009-09-30 13:19:59
re:復合加算規則
那理論不通。現在的和種列表是以十三張麻雀為前提,
如果是十六張,追加「滿屋同順」這和種便行。
兩般高有一般高作為基礎的和種理據:
既然計了一般高,則兩般高當然一定要算,問題是
應只算兩次一般高還是按難度給較高分值,
衡量各因素後覺得現在的分值最適當。(60分按難度其實是偏低,
兩般高的實戰出現率低於清一色或80分級的複合手牌。)
如果三個三元牌可以算大三元,暗刻、槓子也是以個數
按難度評分,為什麼兩個一般高不可以算兩般高?
一個一般高與另一個一般高,不是「同類」是什麼?

中庸原則是按和種理據決定採用和種與否,
再按難度決定分值。兩般高有當然採用的理據,
問題是應像兩個番牌般只算20分,還是給較高分數,
而這點按難度評定,並無不妥。

    留言   < Page 5 | Page 3 >

申請屬於自己的免費留言本    

Remove all the advertisements
from this guestbook!

- LIMITED OFFER -




  Please report if this guestbook contains illegal or offensive content.